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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6-15 16: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商丘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广大退役军人保持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适应改革开放时代大潮,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积极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决定联合开展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商丘市退役军人“思政引领提升年”活动,推选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甘于奉献、成绩显著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弘扬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的良好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行各业各领域的优秀退役军人。

(二)评选名额

各县(市、区)择优推荐2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可推荐3名)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市直有关单位在本系统内择优推荐1名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

全市共评选10名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已荣获省级模范退役军人、省级最美退役军人以及省级优秀退役军人荣誉的(含省级以上)、担任或相当于县处级(含)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级)的,原则上不列为推荐对象。

三、评选办法

各县(市、区)推荐的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由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逐级评选推荐。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的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评选推荐。

四、评选标准

(一)凡参加评选的退役军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具有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社会公认,群众评价高;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无违法违纪行为;

4.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与党同心、跟党同行,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坚守工作岗位,强化政治担当,勇担时代重任,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用模范行动展现退役军人的精神风貌;

5.自强不息,干事创业,敬业奉献,勇立潮头,所从事的工作在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中取得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6.积极宣传和践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帮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发生违法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时间为2023年6月至8月。按推荐、评选、发布三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阶段。7月1日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评选范围、名额、标准,择优推荐报送候选人。

(二)评选阶段。7月15日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召开终评会,根据所报送的候选人事迹材料,推选出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三)发布阶段。8月1日前,公布评选结果,进行表彰,组织全市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六、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办,商丘日报社、商丘广播电视台协办。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成立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切实履行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评选活动有声有色、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军人、崇尚先进的良好风尚。

(二)严格标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推荐的候选人,必须事迹突出、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推荐基层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需征求企业所在辖区公安、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意见;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以外的推荐对象,需征求村(社区)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通过综合考察,确保典型树得起、立得住、过得硬。各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完成资格审核后,以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名义,报送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直有关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报送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地评选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

(三)深化成效。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注重增强评选活动的广泛性、针对性、时效性,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紧贴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推进评选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提高群众参与度,实现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推动评选活动迈上新台阶。

(四)按时报送。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参照填表说明(附件5),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附件2)、推荐候选人简表(附件3)、候选人政审表(附件4),撰写3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时报送纸质版(附件2及3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三份,附件3、附件4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推荐材料。

联系人:王帅 

电  话:0370-3286706

电子邮箱:qyk@sqstyjrswj.sqdxyouxiang.cn

报送地址: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1.商丘市第四届度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

          2.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政审表

          3.填表说明





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              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商丘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3年6月1日


附件1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2商丘市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 政审表.doc

附件3填表说明.doc

终审:wangli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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