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0000009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2-04-08 | 废止日期: | 2022-12-31 |
文 号: | 商退役军人〔2022〕16号 | 所属主题: | 规划计划 |
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局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商政办〔2022〕10号)要求,结合我局《2022年度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现将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如下:
一、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贯彻落实,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
完善教育培训政策保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士兵教育培训政策摘要二十三条》《河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管理意见》。全面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技能培训,按照交办的任务全年完成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60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不少于300人,实现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培训全覆盖。联合教育部门加大高职高专面向退役士兵招收力度,鼓励支持更多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教育。
责任领导:闫红兵
责任科室:就业创业科
配合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责 任 人:王卫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一)拓宽就业渠道。联合教育、公安、应急等部门,促进退役军人担任专兼职校外军训机构教官,畅通退役军人入职辅警、消防员通道。联合市工商联、人社局持续开展“民营企业——退役军人招聘行动”和“春风”“秋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工作。联合金融机构,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全年实现退役军人就业不少于1200人次。
责任领导:闫红兵
责任科室:就业创业科
责 任 人:王卫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积极扶持创业。组建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协调完善退役军人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服务流程。加快创业成果转化,组织参加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和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交流活动。
责任领导:闫红兵
责任科室:就业创业科
责 任 人:王卫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优化服务支持。推广应用“河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平台提供信息数据,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七个台账”,筹备建立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鼓励县级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
责任领导:闫红兵
责任科室:就业创业科
责 任 人:王卫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驻商部队、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继续落实好随军家属就业就学政策,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一)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驻商部队、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
1.加强国防教育。协调驻商部队开展我市中小学生“军营开放日”国防教育活动,年内不少于2次。
2.加强支前能力建设。按照《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服务部队备战打仗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平战一体工作机制。探索设置支前办,加强应对战时的物资、场地等各类资源保障工作。
3.支持驻商部队建设。持续推动解决2021年“双清单”未完成事项,建立2022年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并推动落实,完善我市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
4.支持民兵预备役建设。协助军分区完成《商丘市民兵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审议工作。
5.落实双拥模范城(县)动态管理。贯彻落实河南省《双拥模范城(县)退出机制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届中考评的实施方案》,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提高双拥创建水平和质量。
责任领导:李中军
责任科室:双拥办
责 任 人:宋亚伟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继续落实好随军家属就业就学政策。聚焦“三后”问题,制定出台《商丘市常态化解决军人“三后”问题职责分工》,建立市、县两级工作专班机制,及时高效解决军人转业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责任领导:李中军
责任科室:双拥办
责 任 人:宋亚伟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双拥工作先进乡(镇、办事处)10个、先进社区(村)10个和先进企业(社团)10个评选挂牌活动,常态化开展评价考核,完善退出机制;举办首届商丘市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推介活动。协调交通、文化旅游等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公共交通、文化旅游方面的优待政策,提高优待证“含金量”。
责任领导:李中军
责任科室:双拥办
责 任 人:宋亚伟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持续实施阳光安置,继续探索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服务,拓宽安置渠道、简化安置流程、提升安置效率。深入基层和部队调研座谈,积极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4-8月集中审核,按时完成移交档案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安置任务,保证安置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闫红兵、李长生
责任科室: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科、复员退伍军人移交安置科
配合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徐红菊、石友峰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争晋创”工作总要求,严格落实工作方案,于每月22日前将工作台账报送至办公室,年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2022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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