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0000014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2-04-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退役军人文〔2021〕24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10号建议的答复
高新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细坐实拥军优属工作,在车站、公交车、医院等单位的醒目位置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军分区关于深入推进双拥工作的实施意见》(商发〔2019〕11号)已印发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严格落实军人军属优先优待政策”有相对应的规定:“汽车站、火车站要设置军人依法优先窗口、依法优先通道、军人候车室(区),在购票、安检、候车、上车等方面对军人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依法优先服务。政务中心、银行、邮政、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置军人依法优先窗口、标识。医院要在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住院等方面提供军人依法优先服务。”全市各级各单位已贯彻落实,双拥创建氛围浓厚,2020年我市已第八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成为全省为数不多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城市,成功续写了新时代商丘军爱民、民拥军的崭新篇章。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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