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yjrj-00000012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2-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退役军人〔2022〕51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信易+优惠优待” 第一批守信激励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信易+优惠优待”第一批守信激励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21日
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信易+优惠优待”
第一批守信激励措施
为贯彻落实《商丘市关于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方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让更多的诚信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营造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享受的主体
全市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二、享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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